上海市实验小学学生校内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学生校园内手机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子手表)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需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才可带入,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负责人),放在指定保管箱内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领回。
2.学生如需紧急使用电话,可经班主任同意后使用学校门卫室公用电话。
3. 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电子手表)者,视情节轻重由班主任、德育室约谈。
4. 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 利用升旗仪式、班队课、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 做好家校沟通,通过告知书、公众号、家委会等途径,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履行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