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示范班”评比制度
上海市实验小学
为了进一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加强对班级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校总护导每周围绕阶段性的行为规范重点要求对各班进行检查评比。结合一学期的行为规范评比结果和各中队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情况,每学年临近结束进行一次文明示范班的评比。
一、文明示范班评比条件
1. 班级管理、教育有特色,学生有很强的为校争光的意识,班级班风好。
2. 每月行为规范评比检查,成绩优秀。
3. 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
4. 班级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优良学习成绩,受到各科老师的肯定。
5.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情况突出。
6. 每学期有质量地开展中队主题队会活动。
二、推荐过程
1.各班自主申报。
2.听取各科任老师意见。
3.各类活动参与率统计。
4.突出、有特色的教育活动认定。
5.其它。
6.由校长室、教导处和德育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