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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小学教育协作块”章程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小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1-09 13:44:53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作块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上海市实验小学教育协作块”(以下简称“实小协作块”)。

第二条 协作块性质:协作块以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强内涵、重特色为合作纽带,以项目合作为主要形式,保持协作块成员学校法人地位不变,结成非法人治理结构教育联合体。协作块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实行理事会制。

  第三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的精神,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以国家、上海市和黄浦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尊重各校文化和发展道路,突显黄浦区教育整体性优势,筑高平台,擦亮窗口,提升内涵,推进协作块内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第四条 协作块宗旨:合力推进小学学段办学体制改革、育人模式创新和办学特色形成,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与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作块资源的综合效应,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品质,为把黄浦区建设成教育强区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 协作块任务:组建优质小学教育联盟,建立“课程资源共享、人才柔性流动、教学深度研究、师资培训同步、校际文化共建”五大核心内容为主的协作机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共享,形成凝聚协作块未来发展的持续动力。

第六条  协作块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尊重各校的办学自主地位。

第二章 职能范围

第七条 协作块的职能范围

(一)队伍建设。通过文化引领、专家指导、名师带教、联合教研的方式加强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在协作块内积极探索并推动骨干教师在协作块内柔性流动。

(二)课程建设。以资源利用最大化为出发点,推动块内校本课程资源共建共享。通过专家指导、资源共享等方式,推进课程建设。

(三)课堂教学。探索课堂教学方法,各校每学年开展的课堂教学评比、展示、竞赛等活动,要向协作块成员学校开放。建立成员学校骨干教师对协作块内学校青年教师优先带教机制。

(四)德育工作。通过共建论坛、沙龙等合作交流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德育课程建设、班集体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研讨。

(五)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育教学评价、家校互动等方面的应用。

(六)心理健康教育。整合协作块成员学校的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心理团体游戏和咨询活动。

(七)学校文化建设。协作块内各校的校园文化节日活动向成员学校开放,主动邀请成员学校师生参加,共同推进文化发展。

(八)管理制度创新。成员学校相互借鉴富有创意、具有实效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

第三章  协作块成员

第八条  在黄浦区教育局领导下,上海市实验小学作为牵头学校,联合师专附小、复兴东路三小、光明小学、新凌小学、淮海中路小学自愿组成协作块联盟校。

第九条  申请加入协作块的程序

由黄浦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学校自愿组建协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组织机构

(一)协作块以上海市实验小学为牵头学校,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协作块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协作块最高权力机构。

(三)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长由牵头学校上海市实验小学法人校长担任,理事由加盟学校校长担任。

(四)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 1名,联络员若干名。秘书长由理事长聘任,联络员由各成员校推荐。

(五)理事会成立专家顾问团队,对协作块成员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开展全面或专项调研指导。

第十一条  理事会

(一)建立常设理事会议制度,理事会议每学期召开二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若理事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出席。

(二)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充分的协商。决议重大问题需半数以上理事同意。

第十二条  理事会职责

(一)讨论通过或修改协作块章程。

(二)审议年度工作总结、计划。

(三)讨论、通过并实施协作块各项管理制度。

(四)审议协作块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理事会秘书处职责

(一)起草并执行协作块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协作块的宣传和文档整理等工作。

(三)收集、传递协作块工作信息,负责日常联络。

(四)筹备组织协作块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五)定期向理事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理事长交办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协作块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协作块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1、有参与协作块重大决策的权利。

2、对协作块发展有建议权。

3、对协作块工作和协作块理事会有监督权、审议权。

(二)协作块理事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参加理事会议和协作块组织的各项活动。

2、落实理事大会决议,按照理事大会决定的工作计划,做好相应工作。

3、及时向秘书处通报工作。

4、促进协作块成员学校交流、沟通、团结和协作。

5、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第十五条  协作块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享受协作块成员学校的文化理念、管理制度创新、设施、设备、课程、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

2、组织学生参加协作块成员学校的科技、体育、艺术和校园文化节日等活动。

3、组织团队到协作块成员学校参观、考察、调研、座谈或听报告等。

4、享受协作块成员学校有价值的图书、档案等信息资料。

(二)义务

1、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凸显学校办学特色,为协作块成员学校提供可资借鉴、促其发展的优质资源。

2、自觉接受区教育局、教育学院、教育督导室和协作块专家顾问团的评估和指导。

3、为协作块成员校提供参观、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便利。

第六章  经费

第十六条  协作块经费来自于政府专项资助或科研项目经费。

第十七条  协作块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成员学校发展。

第十八条  协作块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  协作块终止

第十九条 协作块完成宗旨任务后需要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由理事长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条 协作块终止动议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经理事长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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